声明人:宋超、刘媛
我们严正声明过去所写、所言所行中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我们在归正自己的同时肩负起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责任和使命,正念正行,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不负师恩。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9/95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