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兴勇
我在被非法拘禁于劳教所期间,在邪恶高压欺骗迫害下,一时理智不清,做了对大法不敬之事,所有所说、所写对大法不敬的,是违心的,是完全无效的,现特宣布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9/95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