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爱辰
全面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我所在99年7月20日以后,在公安局和村委会写的“保证书”上按的手印,特此声明一律作废。坚定正念,随师正法世间行,坚修大法心不动,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9/95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