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袁焕运
在劳教所、看守所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坚决按师父讲的三件事去做,正念正行紧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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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9/95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