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淑坤
无论何时、何处包括自己、家人、单位任何人所说、所写、所做的违背大法、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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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9/95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