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时三从
我由于对法认识不深,没有认清邪恶的本质,向大队和派出所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现在声明作废。以后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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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9/95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