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伟琴
不论在何时何地,在邪恶的迫害下,做过对师、对法不敬的言行,严正声明作废。今后努力做好三件事,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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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9/95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