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回国文、潘淑杰、王义春
我们在本大队邪恶迫害下,被孩子替签过名,我们根本不承认,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9/95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