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凡荣
由于学法不深,被邪恶钻了空子。特此声明:我在公安局所写的背离大法的一切作废。以后一定跟上正法的步伐。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9/95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