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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小弟子宋明玥 97年我6岁与妈妈一同得法。99年我上一年级,邪恶迫害法轮功,学校组织学生签名反对法轮功。我当时学法不深,正念不足,看同学都签,我也违心的签了名。后来,通过学法悟到:签名是邪恶旧势力的安排。现在,我严正声明:我在一年级所签的名一律作废、一概不承认。只认师父,只跟师父走。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0/952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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