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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田春来 我是98年11月得法的。99年年底去北京证实大法,后被当地接回关進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恶警指使犯人对我進行严刑拷打,灌凉水45天,妄图让我放弃修炼。开始我没有妥协。但后来当得知自己的老母亲和三岁的儿子以及十多岁的外甥也被抓進来时,在情的带动下违心的说“不炼了”,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0/952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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