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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陆素芹、匡立芝 1999年7月28日,我在人心的情况下,被政法委书记带走的,我有求安逸心,做了不应该做的,在他们写的“保证书”上按了手印,我特此声明作废。今后我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损失,紧跟师父走好以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0/952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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