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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金娥

    我98年喜得大法,得法后,身心受益,家庭和睦,并且真正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99年邪恶迫害大法后,由于我得法晚,学法少,怕心重,认同了邪恶,在邪恶写好的“不修炼保证书”上按了手印,又在乡派出所摁了两个手的黑手印(这种手印是平时对犯人用的),这是我修炼路上的一大污点,给大法抹黑。为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坚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1/95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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