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艳辉 在2001年,我被邪恶非法关了20天,出来时还被迫交了保证金,到了该退保证金时,邪恶又要我写“保证”,我不写。后来,我的父亲代表我写了“保证”,我在情的带动下,根本没有看上面写了些什么内容,就签了字。后来,我感到非常的后悔,深知这样做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在此,我严正声明:不管是我以前向邪恶写的“保证”,还是我亲人代写“保证”我签的字都一律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走好自己以后的修炼道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2/95353.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