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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风芝

    95年2月2日派出所来我家,因我不在家,片警要求我爱人写“不進京上访”,就可以,我爱人给写了。我在此声明,我爱人代替不了我,我该怎么做我自己说了算,我按师父的要求走我自己该走的路,我爱人所写的“保证”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3/95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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