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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孙喜英

    我女儿因坚修法轮大法曾多次被抓,早在1999年10月去上访时就被抓过,回来后被非法关押了6个月。我去领人时,他们(警察)说想领人走得写“保证”,“保证我女儿不炼功”,我说我不识字,不会写。他们(看守所人)就互相推辞,在纸上写了一些字,让我签字、按手印(具体写得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当时我对大法还不太了解,只是想把女儿早些接回家,也没想太多,就糊里糊涂的签了字。回来后我就后悔了,也不知道写的是什么,冥冥之中感觉是错了,但没跟女儿详细说,时间长了,也淡忘了这件事。前段时间,派出所去我家骚扰过几次,女儿悟到是哪里没做好,让邪恶钻了空子,又问起了当时签字的事,我详细的跟她说了当时的情况,我们悟到是自己有漏,没有重视此事,现在知道错了,不该配合邪恶。我现在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教人做好人,抓好人是犯法的,我们不应该配合邪恶。在此我严正声明,当时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也要学法轮大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6/95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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