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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姜淑云 1999年7月20日我到市委上访请愿,门口便衣警察非法抓人并强迫我写下“不炼功”的保证,交出所有大法书。现在我很后悔,不应该配合邪恶势力,因此我郑重声明:当时我写的说明和交大法书的错误行为以及家属写的“保证”都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6/955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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