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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兰悦 我97年得法,身心受益。但99年7.20之后,邪灵恶党要求交大法书,写“保证书”。我一时疏忽,写了“保证书”,当时没意识到是向邪恶低头。当看了老师经文《建议》之后,深感自责,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通过《明慧周刊》的帮助启发,我决心向慈悲的师尊忏悔,声明自己在邪恶的蒙蔽和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7/95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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