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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彩合 我今年54岁,因坚修大法说真话多次被抓,2002年又被非法判两年劳教。因自己学法不深,执著心太重,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自己走向邪悟,说了、写了对不起师尊和大法的话。我脱离了魔窟,摆脱了邪恶的精神控制后,认识到自己言行,有辱师尊和大法,现在我严正声明:一切有辱师尊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7/95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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