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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乃兴、白素珍 我们二人于99年9月不应该在社区发给我们不让炼功的表上签名,由于当时学法不深,认识不够,给法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这是对师父的最大不敬。我们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不辜负伟大慈悲的师父的希望,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走好自己的每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7/95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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