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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彦丽 我是1997年修炼大法的。在99年12月份被公安局恶警闯入家中非法搜走大法书和录音带,并把我带到公安局,在恶警的逼迫下,在它们写好的“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字,现在声明:我所签的字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7/95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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