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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闫洪恩 2004年11月末的一天,我在单位被2名恶警和2名乡不法人员强迫带到区610办公室,在有怕心的情况下向邪恶妥协了。几天后又被恶人送往区办的洗脑班,强迫看诽谤师父和大法的录相。自己也在有怕心的情况下写了“揭批师父和大法的五书”。作为一个大法弟子在关键时没能证实大法,却帮助了邪恶之徒,做了件可耻的事。在此严正声明在洗脑班上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我将洗刷耻辱,勇猛精進,加倍弥补,紧跟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8/956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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