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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邹继芹 我是2002年5月22日被送到劳教所非法关押的,在那里受尽了非人折磨,在大背扣酷刑下违心的写了“悔过书”、“五书”特此声明全部作废。师父不承认它们的一切安排,我也不承认它们的一切安排,但以后一定要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一思一念站在法上,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8/956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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