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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付宝生、杨江洪 1999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时,单位领导替我写了“保证”,自己也没看写的什么,当时自己有怕心,就糊涂签了字,非本人意愿,在此声明作废。2000年,我和妻子被从看守所释放时,法院人员替我们写了不知什么“保证”,我们没看就签了字,在此声明一律作废。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9/957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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