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继英
我叫刘继英,是北京市怀柔县居民,法轮功学员。在1999年7月22日被拘传4天。由于学法不深,每天被迫抄写公安人员写好的保证。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所有保证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元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4/7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