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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熊继珍

    我53岁,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99年7月22日去北京证实法,因此被厂领导停发工资,开除公职。2000年4月19日因去同修家串门,被派出所恶警搜身,并抢走现金71元。在4月20日由派出所非法送入看守所迫害。公安分局扣罚现金2000元。2000年12月31日23点30分左右,派出所恶警带3个男的闯入家中,说所长找我,问我还炼不炼,并强行把我从家中带走。到派出所20人左右围攻我,所长说脏话,并问我有钱没钱,没钱進铁笼子。次日,正好是2001年1月1日元旦,再次非法将我送到洗脑班强行洗脑。2001年7月初,他们到我家,逼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并强行把我再次送入洗脑班。在洗脑班因为声明坚修大法,于2001年7月31日被公安分局非法押送到第二看守所继续迫害-坐铁椅子两个月,戴脚镣四个半月,我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双脚双腿至今麻木。2003年非典期间,我被恶警从看守所转到另一看守所,坐铁椅子两次。2003年6月26日由看守所转到洗脑班。2003年7月底厂新的领导班子将我接出,由于长期不能学法炼功,受到巨大干扰。2004年7月厂领导与医院(市精神病院)联系后,用绳子将我先后两次绑架达四个月之久。在精神病院遭到用绳带绑架,并被强行灌药、打针,所用药物都是按精神分裂症的病人一样对待。他们那里的制度是谁介绍一个病人就给谁奖金。我被迫害得脸色铁青,身体虚弱,几乎崩溃。可精神病院依然让厂支付药费一万元之多。不承认旧势力的邪恶安排,不承认这一系列的迫害,是大法给了我新的生命,是大法一次一次又一次的挽救了我,特此严正声明,在看守所、洗脑班、单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挽回损失,加倍努力,坚持修炼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0/95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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