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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传云

    自1999年7月20日之后,我几次被公安审问、拘留,被非法判劳教两次(共4年)。在这期间,我由于学法不深,又有人的根本执著,不能够在法上认识法,从而被邪恶钻了空子,在高压迫害中,讲了大法弟子不应该讲的话,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写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写的“决裂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以上所说,所做,所写的一切,我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从今以后紧跟师父走,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走好每一步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0/95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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