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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储掌珠 我在2002年以前,写过不该写的东西和签过不该签的字,是因为自己学法不深,放不下情,怕心多,子女都在一个厂,怕影响儿女们,所以在厂政保科的逼迫下,写了不该写的“三条”,在派出所签过不该签的字,我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是师父慈悲才给我这洗刷污点的机会。我现在严正声明,无论是我自己写的和签的字,还是家人写的,全部作废。那不是我愿意写的,是在逼迫下违心写的。我要紧跟师父,在证实法中救度众生,坚定的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元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0/95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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