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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丽芳 在2003年9月30日晚,邪恶之徒闯入我家,抢走大法书一本,让我签字。由于当时主意识不强,配合邪恶签了字,逼我说“不炼法轮功”,自己怕受迫害的私心,违心说“不炼了”。从此以后心情非常难受。特此严正声明:给邪恶签的字和“不炼功”的言行统统作废。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0/95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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