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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叶世芳 99年7月22号以来,我向派出所和单位所说、所写的各种“保证书”和各种签字全部作废。那是我站在我自己私心立场上在做坏法之事,是我学法不深,放不下自己的根本私心的执著,对大法、对师父不够坚信。现在想起来我是个有罪的人,我要洗清我的污点,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横下一条心坚定的在正法这条路上走下去,圆满随师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1/959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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