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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汪明余

    我是在1996年修炼法轮功的,在大法中,身心受益,使我从道德上回升。在99年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后,我進京上访,想为大法说句公道话,遭到邪恶迫害,拘留收容,在邪恶的高压恐怖下,我为了骗他们,违心的在它们事先写好的材料上按上了手印,当时我想这里不是修炼人所呆的地方,我应该回家,学法炼功。回家后在恶警威逼利诱下,由于学法炼功不精進,我又做出很多错事。再通过学法,又有新的认识。特此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在坚修大法之路上勇猛精進,按照师父说的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1/95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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