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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春安 1997年11月份得此法轮修炼大法,修炼后身心得到了健康。99年7.20上京和平请愿,中途被恶警拦回,强行签“保证书”。因自己法学的不好,给大法造成了损失。现在我声明我在7.20后写的“保证书”和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语言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1/959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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