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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凤桂 我在2001年因为贴真象资料被恶警非法绑架,在派出所呆了三天后转到了市看守所,在那里呆了半个月。后来我亲戚找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被逼替我写了所谓的“保证”,内容本人不知道。现在我在此严正声明我亲戚替我写的所谓“保证书”作废!我从未改变过对师父和大法的坚信,并要更好的做好师父要求我们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2/959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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