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汤人俨 99年7.20之后不久,派出所警察找我谈话。当问到今后还炼不炼功时,由于怕心,加上心里认为反正我修炼你也搞不清楚,就随口说了句“不炼了”,并在谈话记录上签了字(或按了指印)。在同样的常人观念指使下,后来因单位的要求还上缴了一本大法书、两张挂画、一盘炼功录像带。由于自己学法不深,以及常人思维方式的作怪,对自己要求不严,心性不高,走了许多弯路,给大法造成了不良影响,心中十分痛悔。现郑重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论和行为全部作废。我一定按师父的要求,以法为师,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在正法修炼的道路上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3/95993.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