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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国耀 我以前违心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文字,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定大法,永做师父的真修弟子,助师正法,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3/959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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