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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希安 我2004年5月份在讲真象时被三个恶人举报,被派出所送往劳教所。在劳教所里被恶警所逼,怕心严重,自己违心的写了“保证”,这都是由于自己平时学法少,正念不强,没有真正在法上认识法。通过在劳教所里,和大法弟子共同学法,认识到自己以前所说的、所写的“保证”不对,声明作废。坚定修炼。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5/960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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