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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宝芬 在99年7.20中共迫害法轮功期间,由于学法不深,在迫害压力下在当地派出所违心的写过“悔过书”,和做过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言行彻底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6/961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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