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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辉 在99年7.20以后,我单位搞人人过关,要求每个人在“保证书”上签字,“保证本人、父母、子女不可炼法轮功”。当时由于学法不深,对师父、对大法不够坚信,而在“保证书”上签了字,给自己留下了污点。通过这几年的学法和看明慧文章及与同修交流,使我认识到自己有很大的怕心,求安逸,等很多该去的执著心。现在我声明:在单位强制下我所签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正念正行,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7/961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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