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靖贺林、王立春
我所做、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96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