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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何伟红 由于我学法不深,有怕心,99年7.20后,在压力下违心的写了不符合大法言行的“认识”并交了大法书籍,现在我郑重声明当时所写、所做的以及后来向单位做的口头“保证”全部作废。别人代填的调查表作废。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勇猛精進,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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