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路有德、宋瑞娥
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5/96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