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瑞梅、武娟
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6/96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