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袁秀清、李德俊、谢梅香、李文明、赵兴元
从99年7.20以后,我们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都作废。从今以后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6/96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