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晓娜
我在99年7.20后违背大法、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否定历史上与旧势力的一切签约,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我将努力做好师父交给我的“三件事”,以弥补我曾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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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