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兰华
自99年7.20以后,在政府的强逼下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决心从此以后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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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