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席辉芳
自己在以前因各种原因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声明作废。以后加倍努力做好。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