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孝梅
以前所说、所做一切不符合法的全部作废。加倍努力,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