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平
我所签的一切“书”及亲人代笔所写所签(按手印)的一切“书”全部作废!这些并不是我的本意,今后我将精進实修,加倍弥补,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直至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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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