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柳云凤、由春英
我在强迫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