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文
过去对大法不利的一切言行,声明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